台灣金融改革突圍 公股介入經營豈能挑了擔子不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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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社論

國票金5月29日召開股東常會改選董事,15席董事中公股一口氣拿下8席,由財政部完全主導經營權。令人費解的是,過往公股與民股經營權之爭多數發生在原本即屬財政部轄下的「泛公股金融機構」,但本次的國票金原屬民營體系,在公股取得國票金經營權後,原本的九大公股金融事業究竟是加入國票金變成十大,還是計畫把國票金併入原本的九大,財政部有必要說清楚講明白。

公股介入國票金(圖)經營權沒有尊重市場機制,而是選擇插手入局、甚至加碼股權爭奪主導權和經營權。(圖/資料照片)
公股介入國票金(圖)經營權沒有尊重市場機制,而是選擇插手入局、甚至加碼股權爭奪主導權和經營權。(圖/資料照片)

首先就所謂公股金融事業的概念來看,臺灣金、土銀及輸出入銀行是100%政府持股,公股地位根正苗紅,沒有任何問題;至於第一金、華南金、彰銀及臺企銀是過往的省屬行庫,雖有民股大股東存在,本質上也一直是國家主導;合庫金先前在本土金融風暴時吸納了部分信合社等基層金融,兆豐金前身則有交銀和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可以說都是從成立之際就有政府的色彩。

但是國票金不然,首先是票券業務屬於台灣早期的金融交易模式,當初國票的設立是由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台北銀行及合作金庫共同出資,從原始股東來看,它並非由政策直接指導和出資成立的金融機構,如果說臺、土、輸是公股一等親,其他泛公股金融是二等親,國票和財政部的關係可能要排到三等親或更遠,也就是公股對國票金的經營權其實沒有非拿下不可的理由,但公股主動挑了這個擔子、取得經營權,卻又把國票晾在一邊,著實匪夷所思。

再說過往財政部一貫的公股管理手法,都是既要又要,除了經營權和高層人事指派權,包括除了臺、土、輸三家未上市的純公股,其他泛公股就算已經公開上市,理應受董事會和投資人監督,還是要定期乖乖由董總參加財政部召開的公股金融會議,接受相關指令;但怪的是,財政部對國票金卻是既要又不要,拿了經營權,但國票金除了不必參加公股會議,連副董事長人選和薪酬財政部都放任不管。

特別是公股5月底取得國票金經營權後,包括在野黨和執政黨立委均不止一次對國票金副董事長人事安排質疑,更衍生各界對公股角色及公司治理的討論,甚至有立委質疑公股是否介入支持特定民股陣營,有違背立法院過去避免利益輸送決議精神之虞,呼籲財政部盡速建立更明確規範,避免類似爭議再度發生,但財政部充耳不聞、閉眼不理,就算嚴重影響公股過往中立的形象也在所不惜。

為什麼說公股挑了擔子不幹事,首先,公股這次介入國票金經營權的理由來自兩大民股相爭,但公股沒有尊重市場機制而是選擇插手入局、甚至加碼股權爭奪主導權和經營權。在這樣的情況下,公股理應承擔起後續帶領國票轉型、成長的重責大任,公司治理自然也必須由公股負責,對於不合理的人事安排,誠如立委所言,就算是公司章程,難道沒有合法更改修正的空間?這並不是不作為的理由。

再說,國票金每三年就會陷入改選的經營權保衛戰,唯有抓緊時間,推動國票金公公併,才是一勞永逸擺脫經營權內耗、實踐推動金融整併來壯大公股版圖的最佳解方,財政部一味訴求先讓公司治理上軌道、等經營績效上來,其實是倒因為果,先後邏輯順序也明顯有問題,因為公公併事實上不妨害公司治理,更有助提升經營績效,這也難免讓人懷疑,公股究竟是不作為,還是不想做為。

國票金在各金控中雖然規模不大,獲利也非特別亮眼,但至少一直以來也還能自給自足,這和過去政府被迫接管經營失利的問題金融機構,在本質上天差地別。

公股為維護身為股東的權益,當然可以透過股權實力取得經營權,但絕不能淪為橡皮圖章或任一方民股的打手,最直接有力的證明,就是先正名把國票納入公股金融,進而盡快推動國票金的公公併。

※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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