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推囤房稅2.0 邱顯智嘆:建商仍是心中最軟的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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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定瑜/綜合報導

為鼓勵房屋釋出,行政院會今(6)日通過財政部提出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稅2.0方案),最大兩項改變是,囤房稅修法改為「全國歸戶」制,在各縣市囤房者將無所遁形;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囤房稅),最高從原本3.6%,調升到4.8%。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認為,隔靴搔癢,形式大於實質;建商仍是心中最軟的一塊,建商餘屋2年以內2.0%到3.6%,太溫柔了。

行政院會今通過囤房稅2.0方案,鼓勵房屋釋出。(中天新聞)

邱顯智今在臉書發文,指囤房稅修法是「放羊的孩子,迷途知返」。他說,民進黨政府執政7年,放任房價炒到比天高,年輕人苦不堪言,不敢生小孩不敢成家,才想起當初上台前的政見。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財政部提供)

邱顯智認為,這是隔靴搔癢,形式大於實質。他說,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從現行的1.5%到3.6%,微幅調升到2%到4.8%,距離實質稅率1%,仍然有非常大的距離;要打房就打真的,不要打假的,時代力量版一定會大幅拉高稅率,搭配空屋主動申報,才能打擊囤房空屋大戶。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財政部提供)

邱顯智說,還是推給地方。他指出,當各縣市政府可自定差別稅率,囤房大戶一定選擇低稅率縣市申報,還是要由中央訂定統一的囤房稅、空屋稅,才能有效打擊都會地區的空屋囤房現象。

目前房屋稅率課徵採「自住」和「非自住」不同稅率,本人、配偶、直系親屬的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但僅限3戶;3戶以外的非自住房屋(即持有第4戶以上),稅率為1.5%至3.6%,並由地方政府訂固定稅率或依囤房數訂差別稅率。

全台17個縣市對非自住房屋稅率為1.5%,有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的包含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與連江縣,台北市規定為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2.4%、桃園市則是非自住房屋固定稅率2.4%。

政院今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若立法院三讀後,預計明年7月實施新制,後年5月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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