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25日公布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知名「網購第一泡菜品牌」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因以常溫方式運送應冷藏食品,且3項產品被查獲標示不實,遭重罰38萬元。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展開醃漬蔬菜製造業專案稽查,此次以過往抽驗不合格業者為優先查核對象,總計查核73家業者。稽查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符合性、產品責任險投保情況,同時也針對業者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及產品標示進行查核,並抽驗成品中的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含量及食品微生物衛生標準等項目。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指出,在稽查過程中發現部分業者未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其中台南市「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在限期改正後仍未達標準。林旭陽表示:「該業者生產的泡菜被查獲未依規定溫層配送,應冷藏產品卻以常溫運送,且GHP複查仍不合格,已違反《食安法》第8條。考量情節重大及公司資本額,從原本6萬元起跳提高至24萬元。」
更嚴重的是,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旗下「泡菜黃瓜、黃金泡菜、韓式泡菜」等3項產品,也被查獲多項標示違規情形。除了標示字體過小外,產品成分標示與實際使用情況不符,有2項添加物標示使用但實際未使用,另有2項添加物使用但未標示,違反《食安法》第22條及28條規定,因標示不實額外遭罰14萬元。

對於違規事項,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發表聲明致歉,強調所有商品皆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配送,從未有常溫出貨情形。公司解釋,當消費者同時訂購冷藏與冷凍商品時,採用冷藏混合配送方式,對此疏忽深表歉意,並承諾將立即調整物流作業流程。
針對產品標示問題,業者說明小型包裝因空間受限,難以達到法規要求的字級大小,目前正與主管機關討論改善方案。至於成分標示不符問題,業者解釋主要是標示格式未及時更新,如「鹽(鹽、亞鐵氰化鉀)」或「醋(水、米、食用酒精、果糖)」未完整展開,以及未能即時配合原物料廠商的資訊更新所致,已著手進行全面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