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女員工指控周姓公司負責人偷拍2人性交過程,不僅威脅散佈影片,甚至強迫到摩鐵「打砲」,後來周男為逼迫她不要離職,還傳訊息恐嚇。對此高等法院做出最新判決。
周男與女員工性交,偷偷錄下過程,又以散佈性愛影片為由,硬上「最後一砲」得逞。(圖/翻攝自免費圖庫 pixel)
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2018年9月至11月間,被害人曾以六、七千元代價和周男性交易,沒想到周竟偷偷拍下性愛過程。於是2019年1月14日,被害人告知周男她要離職,周男竟稱只要和他做「最後一砲」,就讓她離開。後來周男變帶女員工到摩鐵,女子拒抗,周男恐嚇若抗拒就散布不雅影片:「毀掉妳」還說既然是「最後一次」,要把過程錄下來,女子抗拒不成,遭周性侵得逞。
女子事後再提離職引發周男不滿,周男竟傳訊息恐嚇,讓女子身心畏懼,因此提告求償130萬元。發庭上,周男辯稱,2人合意性交,並非有強迫行為,至於傳送「不跟我,我一定毀了妳」等大批訊息,僅是發洩情緒的用語,無恐嚇意圖,應該不會嚇到對方。
士林地院審理認定周侵害被害人的性自主權、貞操權,傳送恐嚇訊息也造成她精神上的痛苦,判應賠償130萬元。周男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採一審相同見解,仍判決周應賠償13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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