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名嘴周玉蔻去年5月臉書PO文稱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硬上女學生」,遭提告求償100萬元判賠30萬元,另起訴加重誹謗罪,她今(8)日再出庭。
全案民事部分今年4月宣判,黃國昌委任律師指控,黃國昌當年只有被報導討論「師生戀」,但周玉蔻使用「硬上女學生」敘述,已具體指控黃國昌涉及性騷擾甚至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犯罪,超出意見表達範圍。
周玉蔻及律師則主張,黃國昌是公眾人物,應以最大容忍接受外界嚴格檢視個人人格、經歷與操守等,黃國昌任教期間有無違反倫理是可受公評之事。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周玉蔻應賠償30萬元並刪文。
周玉蔻另遭提告刑事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起訴。台北地院今日開庭,周玉蔻及律師出庭時再辯稱,黃國昌在她發文當時是可能的未來法務部長人選,又是知名公眾人物,曾任大學教授,人品、人格、經歷均可受公評,她只是以「諷刺幽默」方式善意評論,而且她已支付民事判決金額。法官聽完雙方陳述,諭知全案擇期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