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擔任教保員,同時也是園長之子的毛畯珅,犯下對40名年幼的幼童侵犯、猥褻偷拍等惡行,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被害人40名,共涉犯510罪,各罪判刑累積高達3552年,應執行30年,已是《刑法》數罪併罰的徒刑最高上限,且併科罰金也高達新台幣5億元,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院今(24日)審理教保員毛畯珅性侵案,因性侵、猥褻6名幼童還拍攝性影像,遭重判28年8月定讞,此外,他又於2021年9月13日至2023年7月10日,兩年內,對40名幼童猥褻多達191次,過程強拍性影像232次,有2次未遂,他更偷拍幼童性影像或私密部位達85次,無故持有性影像2支。
合議庭法官認為,毛畯珅違反兒童性剝削、妨害性自主、侵害性隱私等犯行,對未滿7歲幼童40人犯下性侵、偷拍共510罪,各罪判刑累積達3552年,應執行30年,並創下紀錄併科5億元罰金。
本案緣於2022年12月,當時已有家長向園方反映毛男疑似侵害幼童,但他仍持續在被調查期間性侵、偷拍幼童。法官指出,毛男具備社工與幼保專業背景,卻將幼童視為發洩性慾工具,且將兒童性影像當作收藏品,犯罪動機極為惡劣。
針對毛畯珅所犯510罪,法院各別判處8月至14年不等刑期。考量其犯案頻率之高,造成受害幼童與家屬嚴重心理創傷,且至今未見真心悔悟,法院依《刑法》數罪併罰上限判處30年徒刑,併科5億元罰金。若無法繳納罰金得易服勞役,期間最長1年。
值得一提的是,毛畯珅先前已因性侵6名女童案件遭判刑28年8月定讞。本案檢方原起訴指控他侵犯41名幼童,但其中1童受害情節因證據不足判無罪,另涉及強拍、偷拍園內外不詳幼童及少年性影像等指控,也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