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2023年國中生割頸案今(23)日二審宣判,涉案少年、少女刑期分別加重至12年和11年。死者家屬聽聞判決後情緒失控,悲吼「給他們機會,誰給我們機會」,崩潰哭著離開法庭。家屬隨後發表聲明痛批,法官一心只想給加害人改過自新的機會,之前甚至有法官詢問「願意接受加害者的孝順嗎」,根本是睁眼說瞎話。

受害學生家長楊爸爸、楊媽媽發表8點聲明,標題為「絕望中的不自殺聲明」。聲明中指出,由於非常恐懼加害人假釋出獄後對他們報復,整個制度讓被害家屬和證人每天活在恐懼中,加害者卻受到司法保護。家屬強調,法官一心只想讓加害人有改過自新機會,之前還有一位法官竟說「讓凶手來孝順我們」,根本是睁眼說瞎話。
聲明中也提到「刑事寬容、民事卸責,對我們是雙重傷害」。目前民事方面判賠938萬元,但對方沒財產,無法強制執行,只是一張債權憑證而已。刑事部分對加害者寬容,制度似乎告訴被害家屬「你們只能認命」。家屬質疑,法官判12年是基於「促進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的事由」,但已經往生的受害人,還能再健全的自我成長嗎?還能繼續活在社會上嗎?
藝人郁方也發文談及此案,提到身為加害者的少年、少女到現在依然毫無悔意,態度吊兒郎當,她直呼不可思議。郁方特別提到,法官向被害男學生的爸爸詢問,「願意接受加害者的孝順嗎」,讓她傻眼痛批,「我真的不懂這是什麼邏輯?如果是你,你會接受嗎?拜託有點同理心好嗎」。
臉書粉專「政客爽」質疑,同樣的事情若發生在法官身上,不知道他們會不會也希望加害者來孝順他們。同時批評,從賴清德政府的大法官稱「死刑必須合議庭一致決」開始,整個中華民國司法變成袒護壞人、欺負受害者。這種人至今都沒有悔意,法官竟然還說判12年是因為「基於促進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的事由」。
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台灣司法是笑話」、「司法讓普羅大眾瞧不起不是沒原因,除了會唱高調,我想不出來這群人有什麼用」,也有網友質疑,「只著重於加害人的未來,所以才沒考慮被害人(家屬)有沒有未來」、「是瞎了都沒有看到那兩個犯後什麼態度嗎?是請他們來孝順還是請他們來弒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