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3筆錢」要守住!勞保勞退身故請領權益總盤點 2情況多人重複申請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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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家中有親人過世,傷心處理後事之餘,辛苦大半輩子的勞工朋友們,也別錯失相關請領權益,達人分勞保、國保、勞工退休金、喪假等4面向,逐項檢視可以請領的項目,提醒千萬別錯過請領時機而徒留遺憾。

勞工朋友務必了解勞保勞退權益,保住辛勤工作成果。(圖/中天新聞)

其中,勞保家屬死亡給付部分,雖僅能推派1名遺屬申請,但若其他家屬中有具軍保、公保資格,也可另外申請,彼此權益並不衝突;若同時具備其他保險身分者,還能依照死者個別情況,請領農保喪葬津貼等其他給付,都可多人或是重複請領。

勞保達人張秘書在《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頻道分享,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當親人過世的意外來臨時,除了喪葬事宜,辦理喪葬事宜之餘,務必要在長輩身故後的30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取得除戶戶籍謄本後,家屬接下來才能著手辦理繼承、過戶、請領相關權益的工作。

對有繼承權的家屬而言,有哪些是勞工可以請領的給付或津貼,張秘書分別就勞保、國保、勞退與喪假等4面向,盤點可請領的權利,但提醒避免錯失請領時效。首先在勞保部分,重點有4:

1.死者在勞保加保有效期間死亡,家屬除了可領5個月喪葬津貼,建議符合請領順位的遺屬可做試算,就可以決定一次領或30個月遺屬津貼,或是請領遺屬年金。

2.死者已經退保開始請領失能或老年年金,因為已經開始請領年金,遺屬可請領差額金或是遺屬年金,2擇1請領。

3.符合請領老年給付資格,但尚未請領就身故,可選擇一次領或全額的遺屬年金。

4.家屬死亡給付,遺屬若為勞保被保險人且在加保有效期間內,死者身分是父母、配偶或子女時,都有請領全力,但因只能推派1名代表,選擇薪資最高者代表,其他家屬具軍保、公保資格也可申請,彼此不衝突。

至於國保則有2點需要注意,1.若是加保期間未滿65歲死亡,由支出殯葬費用者請領5個月喪葬給付,以1人領取為限,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的投保薪資計算;2.已請領國保或身心障礙年金、老年年金者,符合資格可申請國保遺屬年金。

勞工退休金則有4個領取重點,包括1.死者逾領取前死亡,由遺屬或遺屬指定人請領,相較勞保不能指定請領人,勞工退休金則可立遺屬指定請領人;2.在請領月給付期間死亡,餘命或期限未到,停止發放月退休金,由遺屬或指定人一次領回退休金專戶結算的剩餘總額。

3.有舊制勞工退休金並符合自請退休,尚未請領死亡者,可繼承請領舊制退休金,也是許多勞工朋友會忽略;4.其他津貼依照死者個別情況,可能有其他給付可請領,例如農保喪葬津貼。

最後則是喪假規定,《勞基法》規定據與死者關係不同,喪假天數也會有所不同,包括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8日,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含養父母或繼父母)6日,曾祖父母、兄弟姊妺、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3日,工資照給。

張秘書提醒,給付請求權都有年限,勞保與國保請求權是5年,勞工退休金則是10年,可一一檢視符合的權利跟資格,務必先辦理死亡登記,再查詢具體流程跟相關文件,以免錯過請領期限,其中除了舊制勞工退休金是向雇主請領,其他項目,都能到勞保局以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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